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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哈马斯下属实体实施“人权制裁”
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3日 09:41
中国新闻网
2024年04月13日 09:41

  中新社布鲁塞尔4月12日电 (记者 德永健)欧盟12日以人权问题为由,宣布对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下属实体实施制裁。

  欧盟理事会当日发布的公告显示,欧盟援引其“全球人权制裁机制”,将哈马斯精锐部队“努赫巴”、下属武装派别卡桑旅及巴勒斯坦伊斯兰圣战组织(杰哈德)下属武装派别圣城旅列为制裁对象,冻结这些实体在欧盟司法管辖范围内的财产,禁止欧盟成员国公民和实体向他们提供资金,禁止相关人员入境欧盟。

  公告声称3家实体对2023年10月7日爆发的新一轮巴以冲突负有责任,以“性暴力和性别暴力广泛存在”为由发起制裁。

  2020年12月,欧盟“全球人权制裁机制”正式出炉。该机制因对标美国将人权问题和制裁挂钩的“马格尼茨基法案”,常被称为欧洲版“马格尼茨基法案”,意图不仅动用经济手段制裁目标国政府,还以“侵犯人权”为由制裁目标国个人和实体,主要手段包括冻结财产、限制入境等。

  欧盟理事会12日的公告显示,欧盟已将“全球人权制裁机制”延至2026年12月。计入12日被制裁的3家实体,目前欧盟援引这一机制共将104名个人和26家实体列为制裁对象。(完)

【编辑:张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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