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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印发市场监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十不准”
华声在线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9日 08:18
华声在线 2021年07月09日 08:18

  8日,湖南省市场监管系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会在长沙召开。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助推高质量发展,省市场监管局在会上正式发布了《湖南省市场监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十不准”》工作规定。

  “十不准”工作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不准在贯彻落实上级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上打折扣、搞变通;不准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等方面违规设置审批事项,增设审批程序、审批条件、证明材料等;不准违规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强制企业接受中介服务,转嫁中介服务费用;不准制定或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区别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准漠视群众诉求,在政务服务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回避矛盾;不准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不准违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随意检查、多头检查,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不准在市场监管执法中滥用自由裁量权,执法不严、简单粗暴、畸轻畸重、以罚代管;不准违规插手企业经济纠纷,以办案等名义违规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财产;不准向企业和服务对象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索贿受贿,违规收受财物、违规取酬、违规借贷、强揽工程、强迫交易。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向曙光指出,应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拓展,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他提出,在简政放权上,要大力推进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把畅通市场准入作为激发市场活力的首要环节,纵深拓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制度改革;在严格监管上,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入开展“铁拳”“网剑”等专项行动;在优化服务上,要优化涉企审批服务,简化商事服务制度,着力推进放权赋权、“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强化“制度+科技赋能”,持续优化“一网通办”,大力推进“跨省通办”,推广电子证照应用,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和知识产权服务便利化改革。

  2020年12月30日,省市场监管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先后分两批深入全省14个市州27个县市区212家市场服务主体、38家市民服务中心和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共发现7个方面81个问题,集中表现在“吃拿卡要报”、“庸懒拖浮散”等方面。目前,突出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或作出说明,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有129人次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被问责。

【编辑: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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