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社会生活>内容
重污染天气预警时 长沙将这样应急响应
长沙晚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8日 07:43
长沙晚报
2024年04月08日 07:43

  重污染天气时,长沙将这样应急响应!记者7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新修订的《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已经印发,将进一步完善长沙重污染天气应对响应机制,统筹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

  《应急预案》适用于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出现的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急响应工作。国家出台相应标准严于本文件的,执行国家标准。

  根据《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以AQI(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跨自然日)均值计算,根据污染天气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污染程度等因素,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其中,黄色预警为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为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为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应急预案》强调,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当预测未来24小时出现PM10(可吸入颗粒物)均值浓度>150μg/m³(微克/立方米)、PM2.5(细颗粒物)均值浓度>75μg/m³或O₃(臭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160μg/m³且尚未达到黄色预警条件时,应加强公众健康防护信息提示,结合实际情况加强预防。

  当预测可能出现上述污染天气条件时,应当按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当监测AQI>150且预测未来24小时内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尽早启动或调整相应级别的预警。

  根据预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应急预案》指出,当预测到未来环境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且未来24小时内不会有明显改善时,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尽早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原则上应提前48小时及以上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须明确预警级别、启动时间、应急响应区域范围、响应级别和响应措施等内容。

  据了解,与预警等级相对应,实行三级应急响应,分别为: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预警如何变更与解除?根据《应急预案》,在预警有效期内,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气象局加强研判和跟踪分析,及时组织市环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专家会商,分析评估重污染天气现状和发展趋势。当预测发生前后2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按1次重污染过程计算,按高级别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尽早升级管控措施。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降低预警级别。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指数即将降至或已经降至黄色预警条件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应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信息。

  II级应急响应启动时 停止大型户外群众性活动

  《应急预案》还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进行了规范。

  据了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健康防护措施,落实国家级、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项应急响应措施。从历年预警来看,主要是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预警,分别对应III级和II级应急响应措施。

  其中,III级应急响应措施中,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要求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按照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有计划地实施黄色预警级别下的工业源限产停产、移动源限行、扬尘源停止土方作业等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企事业单位节约用电、公众绿色出行、公众绿色消费,倡导未纳入应急管控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控制污染工序生产、主动减排等措施;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II级应急响应措施在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要求按照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有计划地实施橙色预警级别下的工业源限产停产、移动源限行、扬尘源停止土方作业等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要求在科学研判且条件适宜的情况下,采用人工影响局部天气措施;健康防护措施要求停止举办露天比赛等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

【编辑:张翀】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