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内容
湖南高院回应法官拒绝人情干扰遭报复杀害:强烈谴责
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2日 21:09
中国新闻网 2021年01月12日 21:09

  中新网1月12日电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2日晚在其官方微博发布通报,12日早上,湖南高院审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被犯罪嫌疑人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湖南高院对杀害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

图片来源:湖南高院官方微博
图片来源:湖南高院官方微博

  根据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警情通报,2021年1月12日7时30分,天心公安分局文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文源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刺伤。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被害人周春梅已无生命体征。民警在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向某(女,44岁)控制。经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春梅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周春梅法官出生于1976年1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2003年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湖南高院,先后在纪检组、民一庭工作,2016年5月任审监一庭副庭长。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她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拒绝人情干扰,坚守法律信仰,勤勉敬业,多次被评为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多次获年度嘉奖,一次立三等功。周春梅法官多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审判经验丰富,主审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一、二审、再审民事及行政案件。2019年被评为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

  湖南高院对周春梅法官的不幸遇难表示沉痛哀悼,对其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对杀害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湖南高院同时表示,法治社会绝不容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

【编辑:高峰】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 [京ICP备05004340号-1]